中新網廣州2月21日電 (記者 程景偉)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21日舉行汕頭、湛江臨港經濟區建設總體方案新聞發布會。據介紹,近期,廣東省政府印發了《汕頭臨港經濟區建設總體方案》和《湛江臨港經濟區建設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汕頭方案》和《湛江方案》)。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灣區辦常務副主任朱偉表示,依托汕頭、湛江兩個省域副中心城市規劃建設臨港經濟區,引導國內外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產業有序轉移、聚集,有利于提升汕頭、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發展能級,促進廣東全省區域協調發展。
朱偉介紹稱,根據建設方案,汕頭臨港經濟區總規劃面積104.93平方公里,湛江臨港經濟區總規劃面積148.81平方公里。具體內容可以簡單概括為“一條主線”“三個功能定位”“五方面重點任務”及系列支持政策。
其中,“一條主線”是指要依托廣東全省制造業的獨特優勢,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整合塑造能力,打造世界級臨港產業集群和臨港經濟區,力爭到2030年汕頭、湛江臨港經濟區匯聚一批產業鏈關鍵環節和關鍵企業,成為國內外產業轉移重要目標區域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新典范,在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中發揮更大作用。
至于“三個功能定位”,《汕頭方案》明確了汕頭臨港經濟區打造支撐汕頭經濟特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東南沿海區域性綜合貿易航運中心、產業開放合作的門戶窗口等三個功能定位;《湛江方案》明確了湛江臨港經濟區打造國家戰略聯動發展的重要支點、面向東盟產業協作的橋頭堡、聯接內外循環產業發展的新載體等三個功能定位。
“五方面重點任務”即兩個建設方案均明確提出要強化港區建設、構建臨港特色產業集群、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創新、推動產業有序轉移等五個方面重點任務。其中,港區建設方面,《汕頭方案》提出重點推進汕頭廣澳港區建設,《湛江方案》提出重點加快湛江烏石港區開發建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