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資料圖)王剛 攝
中新網杭州3月12日電(王逸飛 朱智翔)12日,記者從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浙江生態環境部門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舉措(試行)》(下稱《若干舉措》)日前發布。其針對民營企業在綠色低碳轉型、環境融資投資、環保產業發展等方面的需求和問題,推出20條政策舉措。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條’旨在指導生態環境部門用更實的舉措和更優的服務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在低碳轉型中打造民營經濟發展的新優勢和新動能,發揮民營企業在推動全社會綠色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根據《若干舉措》,為進一步推動企業綠色發展,浙江將從促進企業綠色低碳轉型、深化“人工智能+”等科技支撐、推動生態環境大規模設備更新、加強環境治理服務供給、培育壯大生態環保產業等方面加力。
例如該省提出進一步推動企業綠色發展,加快打造碳足跡應用產品示范,在紡織等受綠色貿易壁壘影響較大行業建設產品碳足跡應用場景,助推企業提高海內外競爭力;創新打造基于AI輔助的環評文件編制審核、執法監管和碳足跡管理場景,推行非現場、無感式、精準化的審批監管和執法檢查;推動落實生態環境設備更新貸款貼息政策,加大對經營主體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貸款投放力度,進一步降低企業設備更新融資成本。
在進一步深化環境準入管理方面,浙江明確全方位優化審批服務、持續深化環評審批改革。具體措施包括迭代升級“浙里環評”等智慧管理平臺;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民營重大投資項目采取容缺受理;指導開展環評文件標準化編制、智能化輔助審批等國家試點等。
浙江還將進一步優化環境執法監管,包括進一步推動生態環境領域企業報表“多表合一”,探索企業相同指標數據“最多報一次”;完善以信用評價、風險等級為基礎的分級分類檢查制度,將治污水平高、環境管理規范的企業納入正面清單,對正面清單內企業原則上只開展非現場檢查,無事不擾;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實現一次進門“一查清”,避免多頭檢查、重復檢查。
此外,《若干舉措》還涵蓋進一步強化政策支持、進一步健全保障措施等內容。例如,針對環境投融資需求,浙江將建立生態環境重大項目定期推送金融機構工作機制,探索“低碳貸”“減碳貸”等綠色信貸服務,保障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同等獲得財政資金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