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征收環境稅來治理環境污染,顯然是過于理想化了,中國想短期內依靠環境稅解決污染問題,存在很多困難
關于開征環境稅,學術界已經討論了十多年仍沒有定論,2010年興許會出現轉折。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稱,財政部、稅務總局、環保部已經將環境稅問題列入議事日程。4月1日,財政部部長謝旭人發文指出,今后一個時期要研究開征環境稅,形成有利于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稅收導向。
據最新消息,環境稅征收方案已上報國務院,進入立法程序。環保部稱,相關業務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開展工作,相關草案和細則也在不斷完善之中。
對于如何開征環境稅,有關部門似乎已經了然于心。《新財經》記者在采訪多位專家、學者后卻發現,他們的看法到目前為止依然不統一,對于“環境稅怎么定義,該不該征,如何征,怎么用”等問題,專家意見分歧較大并仍存有很多疑慮。專家們尚且如此,普通的企業和公眾的迷糊程度就更可想而知了。不知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參智囊,將拿出一個怎樣高明的征稅方案和實施細則?
環境稅該不該征
早在2005年,就有財政部官員表示,開征環境稅是件非常復雜和敏感的事情。環境稅該不該征?多年來,各方看法不一。
中國最早的國際稅收研究會會員之一、仲禮(煙臺)國際稅收研究所首席專家王仲禮首先對“環境稅”的叫法提出質疑。他認為“環境稅”的叫法不準確,應該叫“環保稅”。
王仲禮說,稅種的叫法,一般按照征稅對象來叫。比如,所得稅,征稅對象就是“所得”;增值稅,征稅對象就是“增值額”;房產稅,征稅對象就是 “房產”等。我國的稅種分類,還有特定目的稅、行為稅等,“環保稅”可以列為特定目的稅類,就是為了環境保護而征的稅。也可以叫“環境污染稅”,屬于對環境污染行為的征稅。“環境稅”能歸于哪一類?對環境征稅?對環境行為征稅?既不合乎情理,使用語法上也不嚴謹。再說,“環境”這個概念外延太大。比如,資源就屬于“環境”,目前已經有了資源稅;土地也屬于環境,也已經有了土地增值稅。
“把這些稅都包括在內,一起統籌考慮到‘環境稅’中去,也不是不可以,但這樣一來,‘環境稅’的內容就太龐雜了。”王仲禮指出。
環境稅的具體定義尚無定論,業內普遍的看法是,環境稅是指對環境保護有積極影響的環境稅費。目前所說的環境稅,相當于污染稅,是針對環境污染收取的稅。
有分析認為,隨著汽車尾氣對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環境稅可能首先拿汽車開刀。這引起廣泛熱議。
對車主征稅,顯示出了對非車主的公平。從這個意義上講,汽車行業專家程遠非常支持開征環境稅,他認為,正是因為之前的稅費不合理,環境稅的醞釀就是清理、合并、規范的良好時機。汽車行業分析師賈新光的看法卻截然相反。他認為環境稅僅僅是打著“環保”這個幌子,以環保之名行創收之實。
兩位汽車專家,一位大力支持,一位斷然反對,極具代表性地反映了關于環境稅的爭議。支持方認為環境稅應該征收,有利于節能減排;反對方則認為現有的汽車消費稅、燃油稅和購車稅已經起到了限制大排量車、鼓勵購買小排量車的調節作用。許多專家認為,加收環境稅有些多余,通過調整、整合現有稅種、稅率,同樣可以實現節能減排目的。
事實上,從保護環境的角度,不少專家對征收環境稅表示支持。王仲禮就表示:從總體稅負上來看,國家應該充分考慮納稅人的負擔,盡量減稅,但征收 “環境稅”并不多余。青年經濟學家劉正山也是開征環境稅的支持者,他認為,中國現在不少地區的環境污染已經達到極限,不論是為了當代人,還是為了子孫后代的生態環境,都應當開征環境稅。而且單純開征環境稅還不夠,因為企業可能將稅負直接轉嫁給消費者(比如提高產品價格),從而有恃無恐地增大排污。所以,在開征環境稅的同時,還要讓污染者承擔更多的責任,對污染地域群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長遠負責任。因為,有些污染造成的惡果要多年后才能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