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當業主詢問物管,電梯廣告的收益在哪里去了時,大渡口區繽紛時代小區的物管貼出告示:電梯里的廣告是公益的。上周,該小區業主將此告示拍照,并上傳某網。昨天,記者對此調查發現,實際上廣告公司已與物管公司簽訂了協議,電梯里的廣告是要支付廣告費用的。
物管貼出的告示 網友圖
發帖者網友“春天”稱,小區一棟樓的1部電梯壞了,物管告訴業主:必須動用大修基金,不少業主認為,電梯里打了廣告,物管公司應該用廣告收益來補貼電梯維修費。“春天”告訴記者,本月初業主們發現,物管在小區內貼出告示,稱“電梯里的廣告是公益的”,沒收錢。“電梯里的廣告涉及飲料、商鋪銷售、金融產品等,很明顯不屬于公益范疇。”“春天”說,不少業主和她的看法相同。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在繽紛時代小區電梯里打廣告的廣告公司。該公司拓展部一馮姓經辦人員告訴記者,今年7月,他們與負責繽紛小區物管工作的洪泉物業管理公司簽了合同。“一般情況下,每一部電梯給物管方的費用,一年約為六七百元,該小區3棟房子,全部的電梯算下來,公司一年給物管的費用,估計會超過5000元。”馮同時表示,他們在該小區打廣告,尚在試用期之內。3個月試用期滿,再給小區物管錢。
隨后,記者聯系上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洪泉物業管理公司經理陳朝耕。陳朝耕說,上月29日,他從總公司被派到繽紛時代小區,在小區業主詢問電梯廣告費時,業主希望用廣告收益來維修電梯,但這些廣告沒收錢,顯然無法實現業主的要求。但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某承認了電梯廣告收費的說法,她告訴記者,廣告公司確已與他們簽訂了協議,試用期滿后,廣告公司再與他們確定每部電梯投放廣告的占位價格,就試用期間的廣告投放,屆時廣告公司也會給錢。張某強調,對于電梯廣告收益,他們將與業主分成,確保業主從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