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谑袊型恋厣戏课菡魇昭a償工作規程(暫行)》(以下簡稱《規程》)近期出臺?!兑幊獭访鞔_,區房屋征收部門發布房屋征收調查通告的同時,書面通知國土、規劃、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門,在征收范圍內暫停辦理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辦理營業執照、辦理戶口分戶等手續,暫停時間為1年。
方案征求意見期限30日
《規程》指出,區政府根據市發改部門編制的??谑姓顿Y年度計劃,編制下年度區房屋征收計劃在每年的11月31日前報海口市房屋征收部門,市房屋征收部門匯總編制??谑心甓确课菡魇沼媱?,送市發改部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向區政府下達年度房屋征收計劃;屬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由區政府報區人大納入區國民經濟發展年度計劃;屬于棚戶區(城中村)改建項目的,由市棚改辦組織編制房屋征收計劃,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區政府報區人大納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關于制定征收補償方案方面,《規程》指出,區房屋征收部門組織被征收人協商選定評估機構,協商不成的,通過投票決定或隨機選定。區房屋征收部門與選定的評估機構簽訂委托協議。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進行初次整體評估,確定房屋征收補償參考價。區房屋征收部門依據調查情況和初次評估結果,編制征收補償方案和補償預算,報市房屋征收部門,市房屋征收部門委托市評估專家委員會對評估結果和補償預算進行評審。市房屋征收部門審核區政府擬定的征收補償方案(補償價格和預算),并報市政府。市房屋征收部門根據市政府的意見,轉發區政府,由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區政府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征收補償方案,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期限為30日。
協議不履行申請法院執行
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方面,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內容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區房屋征收部門將分戶補償情況,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區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區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在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簽訂補償協議后,被征收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義務的,區房屋征收部門提起訴訟,訴訟終結人民法院確認補償協議有效的,由區房屋征收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后,經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被征收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區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區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申請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復議決定維持補償決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的期限內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或訴訟終結人民法院判決維持補償決定的,由區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