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改委發布了省、市辦理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員準入證部門分工信息。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在公安、教育、民政等相應部門辦理準入證。
市公安部門受理的人員包括:
軍隊干部家屬隨軍;家庭團聚類人員;被收養人;恢復戶口的五類人員;長期在西安市區就業,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人員。外地生源普通高等院校大專以下畢業生,在西安市區自主創業的高等院校畢業生;被西安市區用人單位聘用的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我市引進的“千百萬”人才和博士后進出站人員;市區縣組織部門招聘的大學生村官落戶;創辦獨資或合資企業符合條件的投資納稅人員;中小型企業引進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技能人員;依照有關規定調入或經考試錄用到中央駐本市市區行政機構、企業事業單位的各類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子女;無戶口人員和需公安機關核準的其他人員均可到市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入。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受理的人員包括:
經公開考試錄用到省屬單位的國家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子女;省屬單位引進的符合調動條件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及其隨遷家屬子女;安置到本市市區內中央和省屬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及其隨遷家屬子女;調入省屬單位的符合調動條件的各類技能人才及其隨遷家屬子女。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的人員包括:
經公開考試錄用到市、區屬單位的國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符合調動條件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及其隨遷家屬子女;安置到本市單位的軍隊轉業干部及其隨遷家屬子女;到市和區(縣)用人單位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研究生、本科生;到市和區(縣)用人單位就業或回原籍落戶的本市生源高校大專、中專畢業生;從外省市退休的干部異地安置回本市;調入市、區屬單位的符合調動條件的技術工人及其隨遷家屬子女;從外省市退休的職工回本市。
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的人員包括:
經公招、公選或經省、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調任、轉任到本市市區內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擔任縣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子女。
省教育廳受理的人員包括:
到中央、省屬用人單位就業落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到中央、省屬用人單位就業落戶的西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中專畢業生。
市教育局受理的人員包括:
師范類畢業生到市和區屬學校就業的。
市民政局受理的人員包括:
軍隊復員干部、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及其隨遷家屬子女;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及其隨遷家屬子女;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及其隨遷家屬子女。(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