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昨日消息,近日,針對個別地方相繼發生的暴力征地事件,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關于嚴格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的緊急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征地管理,防止違法違規征地,杜絕暴力征地行為,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各地不得強行實施征地
國土部下發的《通知》要求,要嚴防因征地引發矛盾和沖突。在促進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的同時,要將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放在首要位置,不得強行實施征地,杜絕暴力征地。
國土部要求各地開展全面排查,堅決糾正違法違規征地行為。重點檢查征地程序是否嚴格規范、補償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實、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強制征地行為等。對征地程序不規范、補償不到位、安置不落實的,必須立即進行整改;對違法違規強行征地行為,要嚴肅查處。整改、查處不到位,不得繼續實施征地。
制定合理征地補償標準
國土部要求,要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征地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區深入調查研究,分析了解當前征地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原因,有針對性完善政策措施。
《通知》要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與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征地補償標準,保障被征地農民得到合理補償;要按照被征地農民權益不減少原則,實行留地安置或留物業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指導農村集體建立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少數人侵占集體土地收益;完善征地實施程序,落實征地信息公開要求,切實保障征地中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等。
此外,對違法違規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農民利益行為,引發群體性或惡性事件的,國土部稱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背景
征地管理相關通知
2000年以來發11次
公開資料顯示,近年來國土部多次下發類似通知。據記者不完全統計,2000年以來,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至少下發了11次與征地管理相關的通知。
2011年5月13日
下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征地拆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2010年6月26日
下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年4月28日
下發《關于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
2006年6月21日
國土部下發《關于加快推進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的通知》
2006年6月14日
國土部發布《關于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
2006年5月30日
國土部發布《關于當前進一步從嚴土地管理的緊急通知》
2005年7月23日
國土部下發《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制定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
2004年11月3日
國土部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2002年7月12日
下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的通知》
2001年11月16日
下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通知》
2000年2月1日
下發《國土資源部耕地保護司關于轉變職能,發揮有關事業單位在征地工作中作用的意見》
□專家觀點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今年可能難被審議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確定2013年立法工作計劃和監督工作計劃,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為適時安排審議范圍。有專家稱,這意味著,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可能未被納入今年審議范圍,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將延期,而受制于上位法修改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條例》制定日程也將因此推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