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審計署公布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公告顯示,2012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768.83萬套、基本建成590.20萬套(含竣工453.59萬套)、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52.99萬戶,分別為年度目標任務的105.88%、118.04%(竣工為110.12%)、106.96%。此外,發現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于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征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周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公告稱,2012年,全國共籌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4128.7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下達補助資金1861.65億元;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當年支出3543.75億元。2012年全國通過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企業債券等社會渠道籌集資金4667.67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地方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務院的各項政策要求,把住房保障作為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取得明顯成效。通過各類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為953.74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萬人。
此外,審計也發現,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單位還存在違反規定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例如,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于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征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周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審計向相關部門移送違紀違規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26起,涉案金額2487.17萬元,涉案人員55人,相關部門正在依法查處。
審計署相關人員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目前我國住房保障體系還處于初步建立階段,一些問題的產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我國住房保障制度不夠健全完善,資金監管、待遇資格審核審批、保障性住房后續管理等配套政策和工作機制還不健全;二是相關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控制、保障對象家庭收入住房信息的審查核實、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與保障待遇分配的銜接等基礎工作不夠扎實;三是一些單位和個人財經法紀意識不強,導致違反住房保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發生。
上述人員還表示,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地方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堅持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及時糾正違規問題。截至目前,大部分問題已經整改糾正,并建立健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管理、待遇審核審批、保障性住房后續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從體制、機制和管理上進行規范,推動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管理的規范有序。
《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全文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組織全國近2萬名審計人員,對31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等)的投資、建設、分配、后續管理及相關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延伸調查2.64萬個相關單位和企業、1.92萬個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以及24.85萬戶家庭。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況
2012年,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工768.83萬套、基本建成590.20萬套(含竣工453.59萬套)、新增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52.99萬戶,分別為年度目標任務的105.88%、118.04%(竣工為110.12%)、106.96%。通過各類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為953.74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了安居保障,惠及2667.77萬人。
2012年,全國共籌集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4128.7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下達補助資金1861.65億元;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性資金當年支出3543.75億元。2012年全國通過銀行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企業債券等社會渠道籌集資金4667.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