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除了購房款這個大項之外,交房時所要繳納的各種稅費也是必不可少的。但你知道哪些費用是必須繳的,又有哪些費用可以不繳納呢?
比預先多交幾千元費用
市民張磊先生前年購買了位于人民路上的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近日,樓盤竣工,開發商通知開始入住。收房時,張磊比預先知道的多交了幾千元費用,其中包括防盜門、可視對講系統、電話開通等費用,對此,張磊有些不解,他認為有些費用應該是住戶該交的,可是有些費用應該含在房價中,不應該讓住戶再另行承擔。
市民劉女士在網上也曬出了她拿新房鑰匙時所交的房屋權證書工本費、開通天然氣費、開通閉路電視費、物業管理收費、裝修押金、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的“賬單”,并說明如果不交清這些費用,開發商就不給鑰匙、不交房。對此她詢問是否合法,請求律師幫助。
針對“交房時到底該繳納哪些種類的費用”這一問題,記者在街頭隨機采訪了10位市民,有7位市民和張磊先生一樣,對必須繳納費用表示只知道個大概,例如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但其他的費用是否該繳納均不清楚。
面積測繪費“誰委托、誰付費”
就商品房交房時的上述費用問題,記者采訪相關部門了解到,在交房時亂收費的現象,近幾年雖然呈減少的趨勢,但也依然存在著一少部分開發商收費含糊不清、亂收費的情況。
有些購房者在收房時可能會遇到這種情況,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在領鑰匙之前還要交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否則就不給辦理入住手續。
對此,中華世紀城營銷總監張宏杰談到,購房者需要清楚,有些費用不是由開發商來收取的,如契稅,契稅是在辦理房屋交易時由購房者向稅務機關交納的,如果購房者沒有委托開發商代辦,開發商就不能代為收取;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只能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一般由開發商代收,但是開發商把交納公共維修基金作為交付房屋的條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托、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至于其他相關費用,比如供暖費、物業管理費、裝修保證金、需要開通的各類設施費用等,該交的還得交,否則影響居住。(華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