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100多家在售樓盤,32家產權年限少了10年以上。近日,這一則消息在網上瘋傳,引發不少市民關注。記者了解到,由于開發商捂地或是辦證遲緩等原因,合肥也有不少樓盤產權年限“縮水”。業內人士建議,買房時候還是要多留心。
“土地使用年限縮水其實是眼下房地產市場的通病。”合肥學院房地產研究所凌斌老師表示,按照規定,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根據用地性質的不同而不同,居住用地7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產權期限不是從購房者拿到房子開始計算,而是從開發商拿到地算起。從打地基、到施工、再到完工,需要兩年到四年不等。而有些開發商因為各種原因推遲工期、捂盤惜售的現象也不在少數,因此縮水5年至8年并不鮮見。
業內人士表示,房屋的價值跟土地的使用性質、使用權年限密切相關。《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目前還沒有出臺土地使用年限價格折算標準。對購房人來說,花同樣的價錢,買的房子肯定是產權年限越長越好。目前由于相關政策不明朗,加之樓市基本處于“賣方市場”,很多市民買房后才得知年限“縮水”,往往很難維權。購房人最好在購房合同中明確標明這些事項和處理方法。(中安在線-新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