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消費者爆料稱,在某家具城購買的家具,所送貨品與所看樣品顏色、做工不一樣,質量較差,想退貨時卻被告知不行,最后以支付部分運費才退貨成功。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貨物與樣品不一致、送貨延期等情況已成為買賣雙方產生糾紛主要原因。
銷售者負責“三包”
消費者李先生介紹說,今年5月份,在某家具賣場預訂某品牌家具,但貨物送到家后,他發現顏色與樣品明顯不一致。李先生說:“這些家具內部做工粗糙、味道刺激,質量水平比樣品差很多。”李先生聯系品牌要求退貨,但對方稱不符合“三包”規定不予退還,最后他個人支付運費及包裝費才退貨成功。
三包,是“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據悉,目前北京市場上的家具“三包”規定,是1998年出臺的《北京市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其中明確了家具的“三包”計算時間:“(產品)自交貨之日起90日內發生嚴重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退貨時應當按原購買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自交貨之日起180日內發生嚴重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在2009年出臺的北京市家具買賣合同中,規定賣方和市場主辦方,要根據家具銷售的實際情況,做出嚴于“三包”規定的承諾。
貨不對板、送貨延期成家居市場矛盾集中點
調查發現,當前市場上大部分家具銷售者都有“三包”意識或服務,但是服務承諾情況不盡相同。記者隨機調查了幾位消費者,這些消費者都表示在購買家具之前,并不知道三包規定是什么,在購買時如果商家不介紹,自己也不知道。
北京家具行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于秀蘇表示:“《規定》是按照《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多項法規制定的。根據其中‘家具產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賣方或市場主辦單位是首要負責人,生產者應協助履行。”
定制產品也需“三包”
據了解,家具的修理、更換、退貨等問題,基本出現在售后環節。據介紹,因三包問題易出現的糾紛一般有以下幾種狀況:所送貨品與樣品有差異或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想退貨,而商家只負責修理;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商家售后態度差,采取拖延、敷衍的態度,不及時維修或調換;定制產品或樣品不能退貨或換貨等。居然之家集團經營管理部副經理王寧寧則表示,家具三包是否能順利執行,一方面取決于生產商家和銷售商的承諾,一方面也要看賣場的管理水平。他說:“產品質量如果出現問題,商家不負責,消費者自然找到賣場管理方協商。如果賣場管理規范,可以通過收取押金、與商戶簽訂合同等方法,強行商戶履行責任;如果賣場管理不規范,只能中間協調,起不到實質性作用。”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表示,定制產品、樣品都要執行三包政策。家具本來就不是統一規格商品,現在市場大部分家具如門、柜都需要根據居室環境定做。根據相關規定,樣品或定制品也在三包范圍之內。但是,如果消費者明知產品存在的瑕疵和質量水平,同意和接受無三包保證的約定,應另當別論。
根據《北京市家具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產品在可更換、可退貨的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商家不應該“以修代換”來推卸責任,這樣是減輕自己的責任,也是對消費者的敷衍,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中國質量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