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標準正式實施,實木家具有了“身份證”,消費者在處理相關消費糾紛時有了法律依據。然而,信息時報記者采訪發現,多數市民對這個新標準并不了解。
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木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將實木類家具分為全實木家具、實木家具和實木貼面家具三大類,實木含量比例、成分材質都需在家具說明書內標明。
新規施行恰逢五一假期促銷,市場有何反應?近日,時報記者在穗港歐陸家私、恒生家居、維家思廣場等家居賣場走訪時發現,大多數銷售人員并不知道新國標實施。在多個知名品牌家具門店,記者問現場銷售人員,推銷的產品是“哪一類木家具”?銷售人員均籠統稱“實木家具”,并強調“100%使用實木材料”。此外,時報記者還隨機采訪了30位選購家具的市民,30人全部表示不清楚這個新國標,希望媒體能多多普及相關知識,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廣東省家具協會常務副會長王克透露,該協會收到的消費者投訴中,50%與實木家具有關。此外,據業內專家介紹,新的國家標準屬推薦性國家標準,并不強制執行。因此,消費者購買實木類家具時,最好在購買合同中標明家具使用材質,以便日后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