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多次盜竊被判刑,去年出獄后,他就靠一張卡片,選擇防盜門沒反鎖的居民家為目標,9個月內連續入室盜竊38次。近日,姑蘇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宣判,以盜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
今年37歲的吳某是蘇州本地人,初中文化,無業,曾因犯盜竊罪被三次判刑。去年7月的一天,吳某來到市區某小區,利用小卡片打開了一戶人家沒有反鎖的防盜門,竊得1000元。之后到今年4月,吳某又采用相同的手段連續作案38次,竊得現金、筆記本電腦、黃金首飾、香煙等物共計7萬余元。
近日,姑蘇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秘密竊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并且吳某在一年之內盜竊38次且均系入室盜竊,另有因盜竊被勞動教養,因犯盜竊罪、搶劫罪被判處刑罰的前科,因此予以從重處罰。
吳某選取的盜竊對象都是市區防盜門沒有反鎖的人家,法官提醒說,防盜門不反鎖,一張卡片就可以開鎖。如果反鎖了,就會有三個卡口將門框卡住,沒有鑰匙就難以開門。而小偷如果在一分鐘之內不能打開門鎖,就會另找目標,不然很可能被發現,他們一般不會冒這個險。所以,居民離家外出時一定記住反鎖防盜門。(蘇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