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慶表示,實際上,馳名商標的制度初衷并不是榮譽稱號,而是在法律上對知名品牌保護的一種形式,其目的是用來打擊侵權行為。“現在企業對馳名商標的理解有些本末倒置,將申報和認定當作了目的,而打擊侵權卻成了一種輔助功能,很少用來維權。所以在這種理解下,馳名商標制度便被異化了。”他認為,“對沒有知名度的品牌而言,申報馳名商標也沒有意義,因為從理論上講不會有人去冒一個不知名的品牌。
回歸:品牌營銷更需差異化
“過去我們雖然有把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觀點,但是這幾年在企業發展壯大過程中,已經徹底扭轉了看法。”古文燦說,“在我們做大做強、與國際化接軌的過程中,肯定容易被模仿,所以要好好利用馳名商標來保護自身品牌。”
古文燦認為,禁止將馳名商標用作廣告和包裝,是讓馳名商標回歸了“本源”,“企業也不用大費周折去申報,當有了一定知名度后,申報并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就水到渠成,也只有在自己有足夠知名度時,馳名商標才會派上用場。”
“競爭應該是通過質量、售后服務和科技創新。”古文燦說,企業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強走得更長遠,就應該放下附加在馳名商標身上的“虛名”,用實力說話,加大產品的創新與研發能力以及品牌培育力度,走品牌化發展之路。
古文燦認為:“客戶對你產品的印象是潛移默化的,真馳名還是假馳名,評判標準也在老百姓心中,與其爭那些虛名,還不如實實在在做些事。”(九正建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