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方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發布今年3月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違法廣告監測情況,屬于嚴重違法違規的廣告共計252條,涉及產品116個,均發布在平面媒體。其中有52種處方藥違規在大眾媒介進行宣傳。
市食藥監局對本市27個電視頻道、10個電臺頻道和32種報紙類平面媒體發布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發布嚴重違法藥品廣告的有84個品種、183條次,其中未經批準擅自發布的有51個品種;嚴重篡改批準內容的有4個品種;處方藥在大眾媒介做宣傳的有52個品種。
根據相關法規規定,處方藥不能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市食藥監局介紹,一種名為“特研益心酮膠囊”的藥品,經查詢藥品通用名稱為“益心酮膠囊”。該藥品是處方藥,但違規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廣告中聲稱“免除支架、搭橋手術的風險,血栓、血管、細胞、氣血,四大問題迎刃而解”,并宣稱“避免猝死、中風,就算停藥,身體也是健健康康”等。
監測發現,保健食品廣告也有很多“忽悠”成分。發布嚴重違規保健食品廣告的有18個品種,其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獲獎及與其他品種進行比較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的有6個品種。
市食藥監局已經將監測到的嚴重違法違規廣告情況通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處理;對違法違規廣告中涉及北京生產企業的,依法依規采取行政處理措施;對違法違規廣告中涉及外埠生產企業的,轉至相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處理。
食藥監部門提醒消費者,注意甄別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真偽,必要時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cfda.gov)數據查詢中心獲取經批準的廣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