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經理:根本不是這么去做的,現在廠家已經這樣了,寶寶一出生,不管你同不同意,不管你媽媽有沒有奶,就直接給孩子頂上奶粉了。
記者:為什么要搶寶寶的“第一口奶”?
銷售經理:我們不做第一口宣傳的話,我們的奶粉賣不動的,因為公司的指標年年在漲的,公司老板對我們要求非常高的,要求份額要第一。
記者:1995年的時候你們制定這個一樣各管理辦法,就是那個時候已經出現了這樣的問題看到了端倪,還是說你們覺得有可能或者說其他的經驗,使得你們覺得在這個領域有可能發生這個問題的。
毛群安:我想毫無疑問當時已經發現了類似的事件,因為我們的行政管理,應該在在一定程度上有一定的滯后性,
記者:1995年可能就有這樣的情況發生,而且剛才你也說了行政部門有了滯后性,發現了才去制定這樣的規則。
毛群安:不但制定,又再次的強調。就像這個具體問題,我說今年發現了,明年后年就沒有了嗎?不會,還會,我現在給錢,給錢這事國家盯的很緊,我換一個方式怎么樣?
解說:9月16日,央視曝光多美滋等境外品牌涉嫌行賄醫職人員只是“滲透路徑”的冰山一角。一位擔任某品牌全國醫務總監爆料人通過其它媒體揭露了7種絕技搞定醫院,很多手段是外界想都想象不到的。第一種最簡單也是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買孕婦名單。第二種,業內俗稱“輪奶”,就是9月16日多美滋被央視曝光的搶奪新生兒的“第一口奶”的操作方式。第三種,就是醫院代售。第四種,則是“派樣”,即贈送樣品。第五種方式則更加隱蔽,就是所謂的“學術交流會”。 一場學術會議的費用起碼在10萬元以上,地址不是在度假山莊、就是在五星級酒店。日后參會的醫生當然懂得要知恩圖報。第六種方式,就是孕婦參加的 “媽媽班”講座。在這個講座中,奶粉公司會去宣傳它的品牌和產品。第七種方式,就是通過“疫苗手冊”。里面肯定會有奶粉廣告,企業會贊助醫院來印刷發行,一本給10元,有冊子的形式,也有病歷卡的形式。
記者:為什么從事這個職業,難道就沒有想到我這么做也許會觸犯到法律?
毛群安:企業因為有這種尋求利益的動機,所以就想了這樣的套路給醫務人員合謀做這個事,說應該怪罪這個事業,我個人認為,咱不能說企業這么做,是合乎情理或者說適應市場的需要,但是絕不能因為企業有這種誘惑,而我們醫務人員這么操作就可減輕醫務人員的責任,所以我們一定要把這個態度說清楚,就是說不能讓公眾以為這個問題好像沒有人管,我們的態度是堅決的。
解說:從1995年到2013年,我們可以看到原衛生部和現在的衛生計生委一共發布過4次相類似的通知、辦法。2011年《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中,明令禁止在醫院向孕婦推銷、宣傳奶粉產品,只有在產婦有嚴重疾病等特殊情況下,才建議使用奶粉代替母乳。這一規定提出,對于違反這一辦法的,由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一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2011年的規定,我看完了以后我就在想,明確的規定醫療衛生有關規定的還有它的人員,不能做這些事,一二三四清清楚楚,但是被揭露出來的這件事情恰恰把這四條每一條都違反了,違反得干干凈凈徹徹底底,你們制定出來的政策法規,醫院不能執行,換句話說你們都信不過他們,憑什么讓我們去信任他們?
毛群安:如果說我們對于完完全全違反我們規定的這些人和事,不做處理或者袒護他們,那是不可思議的,你說你做了規定他有人以身試法要冒犯這個規定,我們的態度就只能是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