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復旦投毒案,居然緣起于“生活瑣事”?!一時間,輿論再次嘩然。那些幾乎曾發生在每個宿舍的小矛盾、小分歧、小意見,真的斷送了兩條原本年輕而優秀的生命!“感謝室友不殺之恩”——或許不僅僅是網絡上的玩笑,多少帶著慶幸和反思。那么,生活瑣事真有這樣大的殺傷力嗎?要知道,“瑣事”不只在校園宿舍,也在家、在單位,在與你近距離、長時間接觸的每個圈子中。我們該怎樣與人相處?怎樣面對自己和身邊人的負面情緒?記者專訪了對高學歷人群心理和青少年心理皆有專門研究、中科院心理所“國民心理健康狀況研究”團隊的陳祉妍教授。
陳祉妍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教授,北京大學臨床心理學博士,中國心理學會臨床與咨詢專業委員會注冊督導師
核心提示:
◎有些事對某人產生了應激,可能對另一方并不算回事。
◎不會表達和疏解負面情緒,久之形成習慣性壓抑狀態,要么強烈不當地爆發,要么自己崩潰。
◎人際交往中,主動理解別人、接收和體察愛與關懷、合理表達憤怒,都是重要的能力。
記者:從心理學角度來看,“生活瑣事”對人的心理刺激怎么會到動殺機的地步?
陳祉妍:這在心理學上涉及到一個應激問題。一個人在社會環境中生活,總會有各種各樣的情境變化或刺激對人產生影響,如果刺激需要人做出較大努力才能有適應性反應,或這種反應超出了人所能承受的適應能力,就會引起心理、生理平衡的失調,出現緊張反應狀態,這就是應激。以前的概念更多側重于外界環境對人的影響,但現在對應激的理解,更重視主客觀的互動,我們認為應激也帶有很大主觀性。也就是說,同樣生活在宿舍里,有些事對某人產生了應激,可能對另一方并不算回事。所以,同樣的瑣事會反反復復地發生,不斷刺激著那個人,使他的不快、緊張、憤怒日積月累。
那么,人何時會出現反常的行為,或者崩潰?就要看應激與人的應對能力,哪個更強;外界的壓力與人內在承受力、解決程度之間的關系了。有些人更容易把生活瑣事帶來的不快憋在心里,輕易不會表達和宣泄出來。而這種隱忍積累了很多負面情緒,導致的結果要么是強烈而不當的爆發,要么是自己的崩潰。
在成長期,外界環境對人的影響很大。人們通常容易關注的是明顯的創傷,或者說突然的、無法抵抗的急性應激。而生活瑣事對人的影響屬于慢性應激。研究發現,慢性應激對人的影響往往要大過突發的一次性的急性應激。比如,家庭對孩子的長期忽視和冷落、情緒虐待,可能比一次地震災害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更大。這是因為長久且不斷積累的負面情緒對人的心理,尤其是性格成長傷害很大。
記者:可造成心理傷害的忽視、冷落和情緒虐待具體指哪些行為?
陳祉妍:這里的忽視一般指比較極端的情況,比如家長長期沉迷于不良嗜好,無心給予孩子基本的生活照料,丟給小孩一些錢,讓比較小的孩子自己去找飯吃;衣服臟了,也沒人給換洗等嚴重影響軀體生活的問題。也有因家長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無力照看孩子的。伴隨著軀體上的忽視,情感的忽視也必然存在。但更普遍的是沒那么極端,后果也顯得不太嚴重的忽視——比如認為小孩的想法是無意義的,不用理會他們的觀點和態度,任何事必須永遠按我的意愿行事——這是家長認識上的問題,對孩子不一定致病,但會導致很多孩子在情緒調節方面發展不太好。成年人中的情緒虐待,有俗稱的“冷暴力”,比如夫妻間長期不理不睬。但更常見的問題可能是無效溝通帶來的情感傷害——既沒有表達出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又伴隨著很多指責、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