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新修訂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如何拼寫漢語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寫漢語的數詞、量詞、連接詞、形容詞等,都有了“法定”規范。
隨著國際交流的越發頻繁,中國的人名地名會越來越多地以漢語拼音的形式出現在各種場合及名片、文書內。然而,中國人名地名的拼寫相當隨意,存在大小寫錯誤、音節連接錯誤,甚至姓與名顛倒等不規范問題。
新版的《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明確規定,姓名必須姓在前面、名在后面,復姓連寫,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雙姓兩個字的首字母都大寫,如:LǐHuá(李華)、DōngfāngShuò(東方朔)、Zhāng-WángShūfāng(張王淑芳)。但當人名與職務合寫時,職務不得大寫,如:Wángbùzhǎng(王部長)、Lǐxiānshēng(李先生)。
地名中的專名和通名要分寫,且首字母要大寫,如:BěijīngShì(北京市)。已專名化的地名和不需區分專名和通名的地名都應當連寫,如:Hēi1óngjiāng(黑龍江)、Sāntányìnyuè(三潭印月)。(人民、新民)(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