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增加學生經濟負擔,又可調動學生學習以及老師教課的積極性,昨日舉行的《湖北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聽證會上,19名聽證代表一致原則同意采用學分制收費方法。聽證會參加人應到19人,實到19人,其中消費者8人、占總數的42%,符合聽證會要求。
物價部門指出,采用學分制收取學費是未來一個發展方向,其適合本省具備條件、經批準實行學分制收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不過并不強制推廣。目前,我省僅武漢大學和武漢理工大學,是經相關單位批準可實施學分制收費的學校。
【解讀】
學分制收費不高于學年收費總額
不得高于學年收費總額
按學分收費以后,會不會比以前按學年收費價格要高呢?昨日,物價局表示,實施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學生按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不得高于原學年制學費總額。每學分學費的標準,由各高校根據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總學分提出方案,同一所學校所有課程的學分學費標準須統一。
具體來說,學分制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課程學分學費兩部分構成(簡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計算公式為:學分制學費總額=專業學費標準×學制+每學分學費標準×總學分數。
可以先選課后繳學費
學年制收費條件下,學生不論選多少課,均繳納統一標準的學年費用。學生選課數量未能與學費金額掛鉤,導致少數學生缺乏學習責任感,往往選修了一大堆課程,卻不去聽課和考試。
實施學分制收費,學生可以先選課后繳費。這樣一來,可以根據自身興趣和意愿自主選擇專業、課程,自己決定學習進程,自主安排學習計劃,從而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對于老師來說,需要接受學生的選擇,形成一種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能促進教師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改進教學方法。
此外,選課選教制要求開出足夠數量和較高質量的選修課,這有利于學科之間的相互交叉、滲透和融合,拓寬學生的知識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提前畢業可節省學費
《辦法》中規定,提前畢業或延長學習年限的學生,按照實際學習年限繳納專業學費。這意味著,對一些學習能力強的學生來說,可以根據自己的規劃提早完成學業。以學生3年完成4年的學業為例,該學生只需繳齊4年必修的學分學費,而第4年的專業學費則不需要出。這樣一來,就減輕了學生尤其是貧困生的經濟負擔。
不過,極少數一門課要經過數次重修才能通過的學生,會增加學費負擔。對于修雙學位的學生,除了繳納本專業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外,第二專業只用繳納學分學費。
首考不及格可免考一次
高校中,學生掛科是常有的事。而按照該《辦法》,改按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對第一次考試不及格的課程,必須給予學生一次免費補考或免費重修的機會。
對于補考再不及格,或需要再次重新學習該門課程的學生,學校可收取學分學費,學分學費標準不得超過原來學習該門課程的費用標準。(楚天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