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首批核準了中國人民大學、東南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傾向明顯。這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實施以來核準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標志著我國高校章程建設取得了實質性進展。
回顧國內外大學發展的歷史,我們不難發現被視為大學“憲章”的高校章程在現代大學的產生和發展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根據教育部門已經發布的信息,全國所有高校將于2015年底前完成章程的制定工作。這不僅顯示出教育部官員對高校去行政化、落實自主辦學權的魄力和信心,同時也使得中國大學結束“無章可循”的歷史。如果“大學憲章”能夠認真得以執行,去行政化的目的有可能得以實現。
令人遺憾的是,如今國內不少高校官僚化習氣濃厚,許多真正從事教學一線活動的老師沒什么話語權,而那些行政人員甚至是搞后勤的卻成為高校里的大佬和決策者。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沒有一個綱領性的文件。盡管早在2006年修訂的《高等教育法》中,就將章程作為設立大學需提交的基本材料之一,可是長期以來,大學章程幾乎一直處于空白狀態。在這種狀況下,制定高校章程,去除高校的行政化就顯得尤為必要。
在這方面,美國常春藤盟校成員康奈爾大學或許能給我們不少啟示??的螤柎髮W的章程非常重視行政管理人員的規定,對于校長、院長、大學秘書等各類行政人員的職權進行具體且嚴格的限定,“校長聘任副校長,由兼任教務長的常務副校長主持學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這些條例保障了康奈爾大學的管理機制有效運行。
高校有著繼承和引領社會文化的重大指責。高校的良性發展對于一個社會的健康正常發展起到示范性的作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學校依法自主招生、逐步推行普通高校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等方針政策。大學憲章的制定是教育相關部門認真學習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產物。
只有賦予高校的教師和學生共同參與治理管理并擁有監督權利,現代大學制度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建立。在此意義上講,高校章程的推廣有助于去行政化,是對教育本位的良性回歸。當然,高校章程在不久的將來到底能有多大的用場,發揮多大的作用,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觀察和判斷。但至少,我們不應該辜負高校章程的良好本意,更不能將其當做花瓶般的擺設。(文·吳佳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