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有償家教”、“有償補課”的疏與堵問題,社會各界已經爭論了許多年。在2012年頒布的《國務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嚴禁公辦、在職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而在上個月,教育部也發布了《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的初定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其中對于“不聽勸阻,組織、要求、誘導學生參加校外有償補課,或者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對學生有償補課”的行為納入違反師德的范疇,將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甚至開除的處罰。
不過,現實中家教市場一直需求旺盛,在實際操作層面仍然是屢禁不止。近日,筆者深入我市幾家中小學校進行相關問題的調查,發現僅憑一紙意見書或是處理辦法堵住“有償家教”的市場,真的是一言難“禁”。
老師們借培訓班名義公開招生
家長:別的孩子都去了,我們也不能落下
周三傍晚放學時,筆者來到新安江第三初級中學的校門口,大多數學生都已經放學,卻有十幾個同學陸陸續續走進了學校對面一個社區里,社區門口赫然掛著“樂學教育26幢”的引導牌。
筆者隨機問了幾個社區里的人,他們都知道這里有一家給中小學生課外授課的補習班,開了已有半年多。筆者走進“樂學教育”,發現大廳中擺放著一塊寫著“樂學教育,離新三中最近的住宿”的廣告牌,招生對象上寫的是“初中各年級”,隨即筆者佯裝成學生家長和該機構的工作人員攀談起來。
筆者:“你好,你們這里是初中輔導班嗎?”
工作人員:“是的,我們這里小學和初中的都招的,你孩子讀小學還是初中啊?”
筆者:“我弟弟讀初一,你們這里怎么收費的?”
工作人員:“半托的5000/學期,上課時間是每周日到周四,放學后至晚上8:40,飯也在這里吃的,我們這里也有寢室的,要是全托住在我們這里是6000/學期。”
筆者:“你們這里都輔導一些什么課程?”
工作人員:“給學生講解重難點,檢查作業,我們這兒都是資深老師,對面新三中請來的。”
筆者:“現在不是說不允許學校老師搞家教嗎?”
工作人員聽見這個問題似乎有意地回避,不愿多說:“這個要問我們老板。”她只是一再向筆者保證給孩子們上課的都是學校里的正規教師。
隨后,筆者又隨機走訪了新安江第三初級中學門口的一些學生家長,有將近一半的家長表示自己的孩子有在類似的輔導班里上課,而且給孩子們上課的老師也都是學校里的在職教師。
“原來大多數老師都是在自己家里做家教的,最近可能管得比較嚴,不允許老師辦補習班了,這種情況少了很多,但是很多校外的培訓班里還是請得到學校里的老師,實際上也是一樣的,只不過換個地方上課。”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長告訴筆者,她的孩子在新安江第三初級中學讀初二,并沒有參加類似的輔導班。
“其他同學都去老師上課的輔導班了,要是自己孩子不去,成績肯定跟不上的,而且都是學校里的老師,對自己的孩子都很了解的,知道孩子應該補什么。”和王媽媽想得一樣,許多家長都寧愿多花點錢把孩子送進各式課外補習班,以尋求一個心理平衡。
據筆者的實地走訪,像“樂學教育”這樣由在校老師任職的中小學補習班在新安江主城區有20多家。
有償家教,說到底是有需求就有市場
其實關于應該允許還是禁止“有償家教”的開展,支持和反對的意見一直爭論不休。
“我兒子上初二,成績一直跟不上,我也沒什么文化,不能輔導孩子,而那些亂七八糟的培訓班我也不放心,要是能有學校的老師給孩子補課,那花多少錢我都愿意。”李爸爸這樣說:“其實我覺得老師課外給學生補課,讓學生們的成績能夠提高,適當收取一些勞動報酬也是理所應當的,政府不應該禁止得太厲害,這樣讓我們這些成績較差的孩子家長怎么辦?”
對于很多家長來說,自己平時的工作很忙,無暇照顧孩子的成績,能花些錢請老師在課外給孩子補習對他們來說無疑是福音。
但是事物總有它的兩面,國家和教育部之所以希望杜絕在職教師“有償家教”的情況自然有其深層次的原因。
“就是因為上輔導班,他們的獎票才比我多的。”新安江實驗小學的斐斐小朋友向媽媽如此抱怨。據了解,斐斐所在的班級實行獎票制,即班主任給上課舉手發言積極或者測試成績較好等有良好表現的學生獎勵紙質的獎票,在學期末以獎票的數量來表揚或者批評學生。“我們的班主任是數學老師,很多同學在他家補習,他們補習時候的作業好的,表現好的也可以發獎票,他們的獎票肯定比我多的。”斐同學告訴筆者。
“個別老師在學期末會點名道姓地指出某個同學成績不理想,然后推薦他去某培訓班參加寒暑假的補習班。”一位家長告訴筆者。
由此可見,在職教師參與“有償家教”容易引起教育不公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而教師把精力放在課外,勢必影響到課堂內教學效果。
“平時上課就很累了,哪有精力做家教。”新安江第三小學一位語文老師說:“我們平均每天要上四五節課,要在學校呆九個小時,晚上還要備課,我真不知道那些上家教的老師哪來那么多時間的。”許多老師表示,如果課后還要上補習班,肯定會影響日常在校的教學工作。
后記:老師熱衷當家教,原因到底在哪里
其實“有償家教”難以用一紙“意見“來杜絕的根本原因,說白了就是其“符合市場供求規律”,有需求,自然有買賣。
從調查情況看來,絕大多數家長都不反對自己的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而且更希望是由孩子的任課老師來充當家教的角色,有了群眾基礎,“有償家教”能夠甚囂塵上也就不足為奇了。
而從事家教帶來的額外報酬,能夠讓一名普通教師的收入翻番甚至更多,這也是“有償家教”一言難“禁”的緣由之一。(應夢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