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同時指出,無論是否是促銷的產品,都不得銷售不合格產品,否則就違反了《產品質量法》。而且,“不退不換”也涉嫌“霸王條款”,屬于不規范的合同格式條款。
一位消費者對記者說,商家促銷可以招攬人氣、提高銷售額、擴大名氣,可謂一舉多得,而消費者卻成為“被忽悠”的對象,被促銷活動“綁架”。
“對消費者來說,從表面看是在享受一場低價盛宴,但實際上促銷力度遠遠不會達到預期,導致成交量也不會很高。”易觀國際分析師陳壽送表示。
促銷面前 消費者需擦亮眼睛
姜奇平說,在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應該零容忍。如果商家在降價促銷中存在欺詐、欺騙,涉及侵害消費者權益,那就要做好消費者保護和自我保護工作。
上海匯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吳冬認為,實際上這樣“促銷”的商家很多,在以往案例中,實體店“虛標原價”屬于“非典型性的欺詐”,讓消費者自認為“撿了個大便宜”,而單獨去維權實際卻很困難。此時,監管部門應對經營者的虛假宣傳、侵犯消費者權益等行為,行使行政查處權。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莫岱青表示,價格戰始終是電商采取的首要促銷手段,蘇寧、京東等幾家此次可以說是把價格戰推到“頂峰”。價格大戰勢必會給市場帶來一定混亂,而受其影響,電商盈利的時間可能會延遲。
她指出,價格戰使電商企業內耗加大,電商企業在開展降價促銷時,應避免挑起惡性競爭,要如實宣傳,確保用戶體驗,同時要把誠信放在重要位置,對消費者負責。(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