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業華說,中暑的工傷認定程序復雜、時間長,很少有打工者能夠耗得起。那么,勞動者通過職業病鑒定會不會容易一些呢?肖業華介紹,按照職業病的鑒定要求,勞動者必須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中暑發生環境的相關證明。
肖業華:用工單位給你開這個證明,證明你什么時間是在工作的過程中,而且當時的氣溫,我估計要證明這些東西,氣溫有多高,你中暑了,最后是確確實實在這個時候中暑的,他可能才會受理你的。
肖業華告訴記者,一旦認定為職業病,用人單位就需要根據規定履行賠償或者補償責任,所以一般的用人單位都不愿意出具這個證明,往往就成了勞動者維權的死結。
肖業華:本來是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結果呢,反過來要強加在勞動者頭上,特別是我們現在發生工傷事故的對象大多數是農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識比較欠缺,你要靠他們自己來完成這么一些程序是非常,也是不太可能。東奔西忙,到處是為了這個勞動關系,為了這個勞動關系而訴訟。
僅僅是中暑認定為工傷,就需要跑近15道程序,四五年時間。一個普通工人想要維護自己的高溫勞動權益到底有多難,可想而知。目前,國內唯一的高溫保障法規是1960年7月1日衛生部、勞動部、全國總工會聯合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2007年,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明確了高溫天氣的標準,以及調整作息時間、放假、發放津貼等具體應對辦法。這些法規能不能給高溫天在戶外作業的勞動者,撐起一把遮陽傘呢?
持續多日的大范圍高溫天氣,再度引起了大家對高溫保障的關注,希望能給烈日下辛勤工作的人們多一份關懷。然而,國內沿用了半個世紀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年代久遠,可操作性差,不僅對從事戶外工作的工人起不到多少保障作用,很多情況下,勞動者的應有權益也很難保護。再到北京的幾個建筑工地上去看看。
7月6號下午三點左右,記者來到了北京北五環附近的幾處建筑工地。記者遠遠看到,盡管烈日當頭,工人們仍然在工地上忙碌著。
建筑工人1
工人1:衣服全濕透了。
記者在工地外的路邊上測試了一下當時的氣溫。不到兩分鐘,溫度計的指針就迅速超過了40度的上限。從溫度計顯示來看,此時的地面溫度,應該接近了60攝氏度。記者走訪了五六個建筑工地,發現為了避開酷暑,有的工地已經將下午的工作時間推遲到四點開始,有的干脆就在晚上趕工期。但是記者發現,也有一些工地,仍然是讓工人頂著烈日干活。
建筑工人2
工人2:早晨六點半干到11點半。下午1點上班。
記者:下午一點開始,昨天這么熱也是?
工人2:天天這樣。
建筑工人3
記者:下午幾點開始?。?/p>
工人3:下午一點。
記者:下午一點開始。那么熱的天咋干活?。?/p>
工人3:那為了掙錢,怎么辦呢。
記者了解到,有的工人,不僅白天冒著酷熱工作近10個小時,晚上甚至還要加班。
記者:那如果天氣這么熱,老板讓你們停工,你們愿意嗎?
建筑工人4
工人4:我們也不愿意停工,停工我們上哪掙錢去。
一些工人告訴記者,這兩天工地上給他們發了一些降暑的藥品。
工人4:叫那個什么藿香正氣液。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很多工地這幾天都給工人配發了一些防暑藥品,但是對于降溫費,工人們似乎很陌生。
建筑工人5
工人5:我們沒有這個條件。我們都是出來打工的,誰給你發啊。老板也不給你發。一天掙多少錢是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