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鄭州8月4日電(王云河)記者從河南省衛生廳了解到,《河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將于10月1日實施。屆時,如果患者和醫院發生了糾紛,可免費向代表“中立”的第三方——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幫助。
據了解,隨著醫患糾紛的不斷出現,河南省衛生廳、省司法廳、省公安廳、河南保監局經過調研后,聯合制定了《河南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試圖從另一個層面解決醫患糾紛。8月3日,這個辦法已經發往河南各地相關部門,要求各地從10月1日后正式建立“第三方調解機制”。目前,相關的配套措施正在制定中。
根據河南省的這一規定,作為第三方調解機制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由專、兼職人民調解員組成,每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據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調解員優先從退休的法官、警官、檢察官,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律師,退休的醫務工作者等熱衷于人民調解工作的人員中選出,并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員庫,糾紛處置過程中由當事人隨機抽選。
從事醫療服務的實際工作者和法學界人士普遍認為,第三方調解機制的出現,是為醫患雙方建立起的一片“緩沖帶”。作為醫患之外的第三方,與雙方都沒有利害關系,可消除雙方顧慮,贏得信任,利于糾紛的化解。同時,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嚴格遵守不收取任何費用的規定,這樣不僅能受到醫患雙方的歡迎,也能確保調解結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