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宣判后,黎力的父親獨自徘徊在海淀法院門外
去年7月12日,黎力(中)在搶銀行當天被警方控制。資料圖片
聽到自己被判刑十年時,黎力并無太大反應。但當法官說讓他在獄中好好表現,爭取減刑,出來孝順父母時,黎力掩面痛哭起來。
去年7月12日,北科大肄業生黎力挾持人質,在校內中國銀行搶走10萬元。昨日上午,海淀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處黎力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兩萬元。雖然黎力當庭表示不上訴,但其辯護人對審判結果的定性和量刑存異議,表示要和家屬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自稱真心感到悔恨
昨日上午8時許,黎力的父親早早來到法院門口。他頭發已經全部變白,身材瘦弱,背著一個大包坐在馬路邊等待。
10時許,黎力戴著口罩,被法警帶進法庭。主審法官是素有“法官媽媽”之稱的少年法庭副庭長尚秀云,法庭上,她特意讓法警打開黎力的手銬。
檢方指控,2009年7月12日12時許,黎力在校內中國銀行營業廳,以炸毀銀行相威脅,后持水果刀劫持兩名人質,從銀行搶走10萬元現金,并致人質受傷。5小時后,黎力被警方控制。檢方認為,黎力犯有綁架罪。
在宣判之前,法官讓黎力談談自己的想法。在得到法官允許后,黎力站了起來,神情有些緊張,說話時仍舊掩飾不住口吃。“一個人最普遍的快樂,就是語言的交流,現在有很多話很多字,我必須要說,卻說不出來。”黎力說,自己真心地感到悔恨,進來(看守所)以后,也不是沒有過絕望的念頭,但很多人關心和幫助了他,“我一定要把口吃的毛病改過來,到監獄后好好學習,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黎力當庭表示不上訴
據介紹,事發后,經鑒定,黎力被認定患有抑郁癥、強迫癥和口吃,在實施違法行為時受疾病影響,辨認和控制能力明顯削弱,屬于限定責任能力人,但未完全喪失控制能力。
昨日,海淀法院認定黎力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但指控的罪名(綁架罪)有誤,應予以糾正。鑒于被告人黎力犯罪時系限定責任能力人,且認罪態度較好,悔罪表現深刻,故依法對黎力從輕處罰。據此,法院認定黎力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并處罰金2萬元。
聽到宣判結果時,黎力仍顯鎮定,但坐在旁聽席一角的黎父,神情黯然。
法官表示替黎力惋惜
“我深深為你感到惋惜。”宣判后,法官尚秀云告誡黎力要認真思考怎么對待人生,對待父母,對待他人,“不要辜負你年邁的父親對你苦心的教育和培養。”
聽到這些。黎力低頭掩面而哭,黎父也開始流淚。
昨日,黎力當庭表示不上訴,但其辯護律師劉淮楊對罪名的定性和量刑存在異議。他表示,與黎力家屬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焦點
三改罪名 以“搶劫”定罪
去年11月中旬,黎力因涉嫌搶劫罪被海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后考慮其有劫持人質的行為,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將其涉嫌的罪名改為了量刑相對較輕的綁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