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川和他的博客
“裸模院長”提議“炒房判有罪”
楊林川發博稱,倒火車票都要抓,炒房大鱷判10年都該
南京市政協委員、南京中山文理學院院長楊林川曾因在課堂上親自當裸體模特而引發熱議,近日,他的一篇題為《提議將炒房判為有罪》的博文又在網上引起轟動,“對炒房集團頭目,和那些罪大惡極的炒房大鱷,判十年徒刑,不讓這些混賬家伙再出來撕咬房市,禍害百姓。”楊林川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炒房判十年”只是一種情緒宣泄,但他會在明年兩會前,形成更嚴謹的提案,建議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約束炒房現象,這也是給買不起房的學生一個交代。
博客建議:炒房集團頭目判十年
在楊林川8月31日發表的這篇博文里,他寫到,北京的一個學生要結婚,新房設備一應俱全,卻沒有裝潢,因為“租來的房子,隨時都要搬家,裝潢沒用。”學生小兩口月收入近一萬,房租2800元、生活費1500元,加上交通費、水電費等各種開支每月6100元。如果不生孩子,不生病,不出意外,每月可以節余3500元,存十年才40多萬元,等兩人都退休了,也只能攢夠買廁所、廚房和客廳的錢。此后,楊林川又碰見一位房地產記者,當問到房價為什么這樣高,記者說都是讓炒房團鬧的,他們和開發商聯起手來,狼狽為奸。
在博文中,楊林川的情緒顯得頗為憤怒,他寫到:“我們既然對炒張火車票的都可以繩之以法,為什么就不能對這些炒房者也訴之法律?”“我要有權,送炒房者蹲十年班房,我眼睛眨都不眨!”并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呼吁將炒房行為認定為犯罪,希望對炒房集團頭目和罪大惡極的炒房大鱷,判十年徒刑;二是建議對幫助炒房集團的國家工作人員和金融單位人員,按玩忽職守罪給予懲罰;三是號召大家積極舉報炒房者的罪行。
這篇博文迅速在網上引起關注,昨晚記者看到,留言回復已有22頁,487人頂帖,其中多數網友表示支持。不過,對于炒房判有罪,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沒有法律依據,無論是個人炒房還是炒房團,如果是正常的買賣,還不能追究法律責任。
對話楊林川:明年兩會一定寫提案
昨晚,記者撥通了楊林川的電話,“真沒想到一篇博文會引起這么大的反響,”楊林川感慨。與博文中體現出的強烈情緒相比,接受記者采訪時的他顯得平和了許多。“有人跟帖罵我不懂法,我不是律師,量刑標準10年8年,這只是我個人的情緒表露,我的目的是希望完善法律。”
楊林川表示,需要說明的是,他在博文中建議定罪的炒房指的是炒房團,是集團性的整個單元、整幢樓購買的行為,這種行為足以影響市場的發展。而寫博文的第一個目的是告訴大家炒房不是光榮的事。“在網上搜索炒房,跳出來最多的是‘炒房技巧研討’、‘專家教你炒房’,還有人炫耀炒房賺了多少錢。倒火車票的黃牛人人喊打,而炒房怎么卻成了光榮的事。炒火車票的黃牛只是讓我們一時回不了家,可炒房的人卻讓我們永遠沒有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