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縣政府強制各級干部賣水泥,轄區建筑企業必須使用本縣產的水泥。”近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眉縣政府發文強制轄區所有建筑項目必須使用本縣產的社會牌水泥,要求交警、運管、質監等部門嚴格查處外來水泥,還給各部門分配了銷售任務量,將促銷任務納入了政府年終考核。
6月25日(今天)下午,西部網記者聯系了下發水泥銷售文件的眉縣工信局。工信局副局長杜宏斌稱,政府是為了幫助企業解決難題,“社會水泥廠是眉縣的納稅大戶,企業半停產狀態給縣上經濟造成了一定影響。”
雙管齊下:重點項目全用本地水泥 多部門嚴查外地水泥
網友“一根”爆料,眉縣政府強制壟斷眉縣的水泥市場,不讓外地企業進入眉縣市場。網友告訴記者,“企業非常抵觸使用社會牌水泥,政府強制保護質量不穩定的產品,不免有壟斷市場的嫌疑。”
記者了解到,《加強社會水泥在眉縣銷售工作的意見》是眉縣“突破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于今年3月7日下發的。眉縣“突破工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是眉縣政府在眉縣工信局設立的一個部門,專門負責工業發展。
記者從網友提供的文件上看到,在“強化措施,全力促進社會水泥進一步銷售工作”的小標題下,文件明確規定,由于“今年我縣重點項目多,投資規模大,水泥用量也很大,全縣所有重點建設項目,必須全部使用社會水泥。”
除了讓企業使用本地水泥,文件還要求對外來水泥進行“嚴厲的查處”。文件“強化措施”的第六條規定,由交警、運管負責成立兩個聯合執法組,集中對外來水泥運輸和商砼(tóng混凝土)運輸車輛進行查處;質監、工商、住建部門抽調專人,集中時間深入建設工地,加大對外來水泥質量的檢查查處力度。雖然文件里說“嚴厲查處外地水泥”是為了“確保交通安全”和“確保工程建設質量”,但出現在這份“攤派”賣水泥的文件里,弦外之音不言而明。
為了真正落實社會牌水泥在眉縣的銷售任務,工信局還給文件附錄了一份《2013年水泥銷售任務分解表》,要求各鎮、各相關部門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確定專人負責社會水泥銷售工作,每月25日前向縣工信局報送銷售任務完成情況。將社會水泥促銷任務納入各鎮、各部門年終目標崗位責任制考核,縣考核辦、督查辦公室要進行通報。
工信局:為了給企業解決難題
強制全縣企業使用社會水泥是否屬于市場壟斷行為?將水泥銷售任務納入公職人員崗位考核是否合理?6月25日(今天)下午,西部網記者聯系到了下發水泥銷售文件的眉縣工信局。
工信局副局長杜宏斌告訴記者,縣上是為了鼓勵工業發展。“社會水泥是眉縣的納稅大戶,現在眉縣外地的水泥比較多,社會水泥銷售出現了問題。”杜宏斌說,社會水泥半停產狀態給眉縣經濟造成了一定影響,政府為了幫助企業盡快回復生產,鼓勵縣里所有在建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社會水泥。
“沒有強制,只是鼓勵企業使用本地水泥。”針對文件中整治外來水泥的條款,杜宏斌說,“我們并沒有把外面的水泥堵死,現在市場上還是有很多外面的水泥。”
至于將水泥銷售任務納入公職人員崗位考核是否合理的疑問,眉縣人民政府曾發文,要求全縣要重點支持社會水泥等知名品牌、利稅大戶的銷售,各鎮、各部門要帶頭使用本縣工業產品,全方位保護好地方品牌。
網友點評:發行社會水泥幣不更好
對于眉縣的做法,網友“范煒”評價稱之為“腦殘的領導及弱智的地方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