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陜西省公安廳獲悉,為了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參與“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省公安廳對舉報獎勵辦法進行了修改補充。 郭喆 記者 鄧龍輝 實習生 李璇 李欣
先行獎勵5000元,案件偵結后再獎
在《陜西省公安廳“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舉報獎勵辦法》第九條中增設:省公安廳受理的群眾舉報線索,經省公安廳直接核查或轉交涉案地公安機關核查后,按照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立為刑事案件的,先行給予舉報人5000元獎勵。案件偵結后,根據《辦法》第九條的獎勵標準再予以獎勵。
而在之前公布的 《陜西省公安廳“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舉報獎勵辦法》第九條規定,對舉報人的獎勵標準依據舉報案件的涉案金額、舉報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確定,分為四種標準。分別為:根據舉報線索破獲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案件的,給予舉報人1萬元至3萬元的獎勵;根據舉報線索破獲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不滿100萬元犯罪案件的,給予舉報人5000元至2萬元的獎勵;根據舉報線索破獲涉案金額30萬元以下案件的,給予舉報人3000元至1萬元的獎勵;根據舉報線索破獲的案件社會危害性嚴重、影響惡劣的,按照前三項標準的高限金額給予舉報人獎勵。
省公安廳開通以下舉報方式
1.舉報電話:029-86166850、029-86166772
2.舉報電子郵箱:shanxizhengzhi@163
3.舉報信接收單位、地址:陜西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西安市北二環與朱宏路十字東北角,郵編:710006
4.微博舉報:騰訊微博地址 http://t.qq/shanxizhengzhi(陽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