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友“知情權”在西部網論壇發帖稱自己是西安市長安區韋曲街道辦的租住戶,得知從2012年10月起陜西頒布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流動人口可以辦理居住證,但最近自己去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時卻被告知不能辦理。西部網記者隨后對西安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進行了采訪。
涉及二十多部門協調 調研工作尚未結束
據了解,2010年5月27日,國務院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首次在國務院文件中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也是作為戶籍制度改革的內容之一。
2012年,《陜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經陜西省政府 2012 年第 13 次常 務會議通過,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執行。根據《辦法》規定,流動人口將從辦理暫住證改為辦理居住證,并持居住證享受相應公共服務。持有效期三年的居住證,就可在居住地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目前,陜西省公安廳已在全省9個市、區順利首發居住證。
居住證與暫住證,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內涵卻大不一樣。拿到居住證,意味著醫療、教育、勞動保險、就業、社會保險等方面,和擁有常住戶籍的市民享有的待遇相近或相似。“西安現在暫時還不能辦理居住證。”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張科長說,“實行居住證之后,流動人口居住生活、社會保障、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子女就學、職業介紹、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內容全納入居住證管理范疇。提供近本地市民的服務,要涉及到20多個部門,每個部門都要實行調研,最后按照政府統一部署下一步工作進展。”
有了居住證 可“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
居住證分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流動人口首次申領,發一年有效期。已持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可申領三年有效期居住證。
《辦法》規定,持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可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免費培訓等服務。
持有效期三年的居住證,除可享受一年有效期的服務外,還可在居住地申領駕照、辦理機動車注冊;在居住地辦理赴港澳地區商務簽注;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請出具在居住地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依法參加居住地社區組織和有關社會事務服務等服務。
據了解,流動人口現在我省僅可申請公租房,還不能申請廉租房、經適房和限價商品房。《辦法》規定,持有效期一年的居住證可“按規定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