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李亮 王倩 程茜)7月9日,我市居住證首發儀式在市中心廣場舉行,現場共為101名群眾發放了居住證。這標志著居住證制度在我市全面實施,居住證持有人將逐步享有在社會保險、就業服務、公共衛生服務、技能培訓、子女義務教育、保障房待遇、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同城居民待遇。
據悉,流動人口擬居住三十日以上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申領居住證。居住證分為一年有效期和三年有效期,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的,發給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流動人口已持有效期為一年的居住證,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三年的居住證。流動人口持居住證,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在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定年限的,可以申請居住地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