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新疆自治區高級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期新疆全區法院涉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犯罪案件的審理情況,并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
5月20日,新疆塔城、昌吉、巴州、阿克蘇、喀什、和田6個地州人民法院對16案39人集中進行了公開宣判。這批案件罪名涉及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和非法制造槍支罪等,涉案被告人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其中最長刑期15年。
今年3月3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文化廳、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嚴禁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的通告》。
《通告》對什么是“暴力恐怖音視頻”作出界定,并強調嚴禁制作、發送、播放、復制、傳播、存儲暴力恐怖音視頻,嚴禁瀏覽、下載、存儲、復制、轉發、發布、上傳暴力恐怖音視頻以及相關網址鏈接,嚴禁制作、貯存、銷售、運輸、夾帶、寄送含有暴力恐怖音視頻的物品。對違反《通告》規定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通告》發布之后,新疆各地、各部門加大查處、打擊傳播暴恐音視頻工作力度,各級法院及時開展涉傳播暴恐音視頻犯罪案件審判專項工作。(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