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表示,禁止遠程醫療服務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名稱。
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發布《關于推進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的意見》,提出未經核準,任何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其他指代、暗含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含義的名稱。
《意見》強調,若存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遠程醫療服務。
《意見》首次明確了遠程醫療服務的定義和內容。它是指一方醫療機構邀請其他醫療機構運用通訊、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為本醫療機構診療患者提供技術支持的醫療活動。服務的項目一般包括遠程病理診斷、遠程醫學影像診斷、遠程監護、遠程會診、遠程門診和遠程病例討論。
《意見》還要求醫療機構在開展遠程醫療服務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信息標準和技術規范,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非醫療機構不得開展遠程醫療結構。
《意見》還特別指出,醫療機構之間運用信息化技術在一方醫療機構使用相關設備精確控制另一方醫療機構的儀器設備直接為患者進行實時操作性的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監護等醫療活動尚不屬于遠程醫療范圍。其管理辦法和相關的標準規范由國家衛生計生委另行制定。
根據統計,2013年我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總計有2057家。(記者丁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