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蘭州7月19日電 (記者 楊娜)記者19日從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甘肅為168萬余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總體增幅為4%左右。上調養老金的過程中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此次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統一,都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其中,定額調整指各類退休人員統一增加相同額度的養老金,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指增加的養老金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據了解,這一調整辦法能夠適當調節退休人員收入差距,體現了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同時兼顧激勵的原則。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職)人員(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被征地農民、五七工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38元。
按照現行制度,無論是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都同樣實行與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個人繳費情況掛鉤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在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將范圍確定為上年底退休人員,避免當年退休人員既享受上年工資增長,又享受當年待遇調整的情況,以體現公平。這也是在歷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時的一貫做法。
對于高齡人員的確定,甘肅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在傾斜調整中對70周歲以上退休人員給予傾斜增加,按照70周歲以上年齡段進行了劃分(70周歲——79周歲;80周歲及以上)。
甘肅省人社廳披露,今年提高標準增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7月底前要發放到位。甘肅各市州抓緊組織實施,盡快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在遵循各地發放到位時間有所差異的前提下,嚴格遵守從2022年1月1日起補發這一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