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7月21日電 (劉小紅)山西省人民檢察院20日發布消息稱,日前,原山西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楊隨亭(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治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隨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長治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隨亭利用擔任晉中市副市長,晉中市委常委、副市長,山西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楊隨亭,男,漢族,1955年3月生,山西芮城人,大學學歷,197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9月參加工作,2018年1月退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