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7月10日電 (許汪 許承諾)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黃山市黃山區委原書記方文輝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至2023年,被告人方文輝利用擔任黃山市黃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規劃審批、征遷補償、干部人事任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06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方文輝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方文輝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方文輝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親屬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