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2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云南省紀委監委現將3起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文山州富寧縣阿用鄉人民政府民政辦原主任黃金輝侵占殘疾人員、城鄉低保特困人員等補助資金問題。2020年至2021年,黃金輝利用職務便利,在社會福利資金補助發放名單校驗和推送銀行代發過程中,違規將611名群眾相關殘疾人補貼、高齡補貼、優撫對象補貼及醫療資助金、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資金共計2314筆16.75萬元轉入由其保管、使用的他人銀行賬戶后占為己有。2024年5月,黃金輝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違法資金予以收繳、退還群眾,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德宏州梁河縣芒東鎮杞木寨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廖昌然違規發放交通補助、克扣群眾資金等問題。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廖昌然及村委會班子成員先后通過虛增會議伙食開支、虛開會議伙食發票等方式虛報套取財政資金和村集體資金,或者使用其他收入坐收坐支,違規發放交通補助共計3.68萬元,廖昌然個人領取2.75萬元。2023年3月,廖昌然主持召開村委會綜合會議,違規決定克扣杞木寨村民小組甘蔗種植獎勵資金1.98萬元作為村集體資金使用,損害群眾利益。2022年11月,廖昌然坐收坐支村級退役軍人服務站改造建設款1.8萬元,用于沖抵其個人墊付的伙食費和交通費。廖昌然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4年6月,廖昌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辭去其杞木寨村委會主任職務,違紀違法資金予以退賠。
3.普洱市景東縣花山鎮文俄村黨總支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解城弘扣留占用群眾錢款、騙取項目資金問題。2021年12月,解城弘違規扣留占用村委會支付群眾的錢款2.04萬元,直至2022年11月縣委巡察組向其了解相關情況后,才將該筆資金歸還群眾。2019年至2020年,解城弘利用職務便利,編造虛假報賬材料,套取茶葉種植加工示范科普項目資金2.09萬元用于償還個人借款,致使項目資金未全部用于群眾茶葉種植加工技術宣傳培訓,侵害群眾利益。解城弘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4年5月,解城弘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責令辭去其文俄村委會主任職務,違紀資金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