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9月3日電 安徽省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3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徽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程華良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程華良受審。宿州市紀委監委 供圖宿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23年,被告人程華良利用擔任安徽中煙工業公司(2011年6月改稱安徽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室主任、安徽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財,共計折合人民幣3760.8975萬元,其中2483.139萬元未遂。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程華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程華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程華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