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10月8日電 (記者 陳小愿)“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8日在臺北發布的調查結果顯示,小學六年級學生中,36.4%曾遭受霸凌,46.1%有霸凌經驗。
臺灣大學中國信托慈善基金會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吳佳蕓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霸凌方式多元且復雜,包含關系霸凌、言語霸凌、肢體霸凌和網絡霸凌等。
調查發現,65.7%的小學六年級學生表示會安慰被欺負的朋友;56.7%的學生會將被欺負情況告訴老師;但18%的學生表示“看到有人被欺負當作沒看見”或“有人被欺負的情況下什么也沒做”;還有9.1%的學生選擇加入霸凌行列。
調查指出,霸凌行為可能來自受暴經驗,霸凌的受害者也可能成為加害者。吳佳蕓指出,約二成兒童既是霸凌的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她呼吁了解兒童創傷經驗,積極和兒童進行反歧視、反霸凌對話,避免霸凌事件惡性循環。
10月8日,“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在臺北召開記者會,圖為學生代表分享關于反霸凌的思考。 中新社記者 陳小愿 攝出席記者會的一位學生代表表示,依照現有校園申訴機制,被霸凌者可能擔心被報復而選擇沉默;建議學校設立更安全的申訴渠道,讓被霸凌者在不透露身份的情況下申訴,降低心理壓力。此外,學校應該更加積極主動介入。
為預防校園霸凌,“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當天提出“尊重多元特質”“落實輔導先行”“加強師資培育”“創傷知情”等訴求。
本項調查由臺大兒家中心與臺灣好鄰居協會于2022年至2023年進行,調查對象為臺灣19個縣市的小學六年級學生,共收到3793筆問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