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10月9日電 (記者 程景偉)據廣東省紀委監委“南粵清風網”9日通報,廣東省東莞市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李東華,廣東省紀委監委駐省委外辦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室原副主任孫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通報,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李東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李東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泄露巡視工作秘密;以權謀私、知法犯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涉案問題處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東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東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日前,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孫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孫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在職工職稱評定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執紀違紀,泄露紀律審查工作秘密;紀法底線失守,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資質審批、案件核查處理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孫華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