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3日電 據“惠州清風”微信公眾號消息,日前,廣東省惠州市紀委和惠陽區監委對惠州水務集團惠陽水務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紅勝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紅勝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損害群眾利益,違規處罰群眾;執紀違紀,泄露紀律審查工作秘密;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財物。
李紅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紅勝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