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7日電(記者 謝雁冰 李曉喻 李京澤)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27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發現虛假或者不完整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應當及時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加強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建設,持續提升傳染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傳染病監測、檢驗檢測、診斷和救治、科學研究等能力和水平。
針對有的常委會委員、代表提出,為防止虛假疫情信息傳播,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建議有關部門及時發布準確信息予以澄清,修訂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發現虛假或者不完整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應當及時發布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修訂草案三審稿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強化主體責任,明確國務院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及時提出調整各類傳染病目錄的建議。調整甲類傳染病目錄,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報經國務院批準后予以公布;調整乙類、丙類傳染病目錄,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準、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