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楊 林)近日,市政府辦下發《關于切實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把解決基層干部住房困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
去年12月份,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快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問題的實施意見》,提出通過建設過渡性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性住房、惠民小區等保障性住房和小戶型商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解決干部職工特別是基層干部職工的住房困難問題,力爭用3到5年時間,實現“戶均有一套住房”的基本目標。該《意見》下發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基本完成了基層干部職工住房狀況調查摸底、規劃編制、項目選址、土地供應等工作,13個項目也相繼開工建設。
針對當前工作中存在的認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程實施不規范、工作進展緩慢等主要問題,《通知》進一步指出,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的范圍是鄉鎮基層干部、教師、醫務工作者。各縣區要靈活用好用足國家現行各項住房保障政策,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廉租房和限價商品房為輔,妥善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問題。《通知》要求,要根據鄉鎮基層干部、教師、醫務人員人數和住房需求狀況,在縣城(市區)或重點集鎮規劃布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限價商品房。同時,要將“7·23”災后重建重點鎮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盡快啟動實施。《通知》強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限價商品房建設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嚴格審查,嚴格執行面積標準,不得隨意變更批準的項目規模、套型結構和用途。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和公示制度,做到過程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各縣區要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年底前必須有1至2個項目竣工。市政府將解決基層干部職工住房困難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目標任務完成好、成效顯著的縣區和部門,年終考核時予以加分;對措施不力,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不得納入優秀考核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