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陳沖)10月26日,我市召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小組推進會。對全市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情況進行通報,討論修改了《商洛市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考核暫行辦法》,聽取了各成員單位對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的推行情況,安排部署下階段工作。
會議指出,去年6月以來,各縣區、市直成員單位領導重視,工作積極,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編制項目信息公開目錄和信用信息公開目錄,建立了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實現了市政府與縣區政府及各部門的互聯互通。截至2012年10月25日,發布各類項目信息共1477條,其中,縣區發布1122條,市直成員單位發布355條。但在檢查和巡查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制度不健全。部分單位沒有確立專人負責、專人維護發布信息,導致部分縣區和市直部門欄目鏈接不上,有的能鏈接但沒內容;二是個別單位至今尚未建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平臺,有的單位建立了專欄,但專欄設置不規范,沒有按文件要求制作,沒有項目信息內容或項目編碼;三是內容公開不全面,未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公開內容;四是信息量采集少,更新不及時,部分單位僅發布過一兩次信息。
會議要求,各縣區、市直成員單位要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沒有設立“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的;專欄設置不規范的;公開內容不全的;未設立發布計數器及項目信息采集發布時間的;沒有與市級“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平臺鏈接的單位,或鏈接地址丟失的單位,要在2012年11月20日前全部糾正到位。
對消極懈怠、工作不力、信息發布明顯滯后的縣區和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搞地方和行業保護,不及時公開,甚至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嚴肅責任追究;對因工作失職,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