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陜西省商洛市監察局作出對洛南縣城隍廟被拆一事有關責任人處分的決定。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縣長、副縣長和相關部門領導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引起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洛南縣城隍廟被拆一事有了處理結果。從7月8日,國家文物局、陜西省文物局得知城隍廟被拆一事,到相關部門作出處罰決定,僅不到10天時間。
“我們平時很關注輿情動態,7月8日上午看到相關報道,立即與商洛市文廣新局聯系,核實相關情況。下午接到國家文物局督辦電話和行政執法督辦函,要求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嚴肅處理。我們立即向分管副省長匯報了有關情況。省政府副秘書長致電商洛市委、市政府,要求認真調查處理,依法追究責任。陜西省文物局兩次致函商洛市政府提出督辦要求。”陜西省文物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商洛市委市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市紀委、市監察局、市文物局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立案查處。
文物保護讓路房地產開發
洛南縣城隍廟始建于明代,經多次重修,在被拆除前有前殿、中殿、后殿共計15間,遺存風格為清代,面積756平方米,1987年被列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據了解,2011年,洛南縣人民政府擬對城隍廟周邊城中村進行改造,建設隍城廣場,按照設計,城隍廟將被包圍其中。2012年項目開工后,因地基開挖等施工原因造成城隍廟局部受損,同時,項目開發商陜西中琪地產有限公司為提升項目整體形象,多次向洛南縣政府申報西移重建城隍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