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違法 嚴肅處理
商洛市政府認為這是一起嚴重的法人違法行為。7月16日,商洛市監察局下發監察決定書和監察建議書。
商洛市監察局在監察決定書中認為,洛南縣縣長劉明智對城隍廟拆毀事宜沒有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報批、審批,作出了“同意城隍廟西移”的錯誤決策,應負重要領導責任。而分管副縣長黨建平未明確提出和堅持正確意見。根據《文物保護法》和《陜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相關規定,決定分別給劉明智、黨建平二人行政警告處分。
商洛市監察局在監察建議書中認為,洛南縣在未履行相關申報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由開發商對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城隍廟實施了違法拆除,造成文物損毀的嚴重后果。縣文廣局作為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對規劃在文物保護區內的施工建設沒有要求城建部門報批,對城隍廟遷移方案沒有明確提出反對意見,對縣政府作出的錯誤決定沒有及時向上級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博物館作為古建筑維修保護單位對開發商拆除城隍廟的行為沒有堅決制止,沒有認真履行安全管護職責;縣住建局對規劃在文物保護區內的施工建設沒有征求文物部門意見,在沒有取得文物部門許可的前提下向縣政府提交了規劃意見。建議根據《陜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縣文廣局局長石洛軍、縣博物館館長張曉兵、縣住建局分管副局長孟喜才行政記過處分。
除依法給予相關責任人行政處分外,責成洛南縣政府向省文物局、商洛市政府寫出書面檢查,并在原區域重建城隍廟;依法對陜西中琪地產有限公司違法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
據悉,這是自《文物保護法》頒布和出臺《陜西省重大文物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以來,陜西首次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法人違法的縣(市)級主要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