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份,商南縣湘河鎮蓮花臺村村民李志國與同村村民李長彥因為林地歸屬權發生爭議,當地鎮政府作出林權處理決定后,李志國因為不服,而將湘河鎮政府告上法庭。3月19日,洛南縣法院就地公開審理了這起行政確權案件,這起案件也是商洛市基層法院受理的首起跨區域集中管轄“民告官”行政案件。
不服政府決定村民狀告鎮政府
據了解,2014年8月,商南縣湘河鎮蓮花臺幢子溝組村民李志國與李長彥,因為林地的使用權發生了爭議,湘河鎮人民政府作出了確權處理決定,決定作出后,原告李志國不服起訴至商南縣人民法院,將湘河鎮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理決定。隨后商南縣人民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原告原告予以撤訴。今年1月1日,跨區域集中管轄“民告官”行政案件試點工作啟動后,今年1月19日,洛南縣人民法庭受理了這起行政訴訟案件。
3月9日,原告李志國訴稱,林權糾紛早就從2010年開始了,他在爭議的林地已經經營了30年了,栽種了不少樹木第三人一直未出面阻攔。對此,第三人李長彥稱,他有林權證常年又不在家,母親制止李志國沒有效果。2014年8月份湘河鎮人民做出了林權確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