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華商報記者從商洛市紀委獲悉,洛南縣縣長劉明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這是繼4月下旬該縣縣委書記雷二虎被組織調查后,又一名被組織調查的縣級官員。
2014年3月7日,洛南縣縣長劉明智曾主持會議,原則同意開發商對縣城的一座明代城隍廟進行拆遷,導致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被毀。此事經華商報報道后,引起了國家及省文物部門的高度重視,為此劉明智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資料報道顯示,2014年10月,國家文物局通報了洛南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城隍廟遭擅自遷移、拆除案。陜西省商洛市監察局對在拆除洛南縣城隍廟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洛南縣縣長劉明智、副縣長黨建平和相關部門領導石洛軍、張曉兵、孟喜才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早前新聞報道:
洛南明代城隍廟被拆,建起商業樓
始建于明代的洛南縣城隍廟已有幾百年歷史,但在2014年5月卻被拆了,正在蓋商鋪和住宅樓,已建起兩棟27層的高層建筑。此事引發群眾質疑,洛南相關部門則稱會選址重建。
開發商對城隍廟拆遷西移
洛南“明代城隍廟被拆,建起商業樓”一事經媒體披露后,當年7月10日,商洛市成立由商洛市經委監察局、文廣新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調查了解到,洛南城隍廟在拆除前存有前殿、中殿、后殿15間,總面積756平方米。該城隍廟為明代創建,清代多次重修,遺存為清代風格建筑。1987年洛南縣城隍廟被當地政府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4年3月7日,洛南縣政府縣長劉明智、副縣長黨建平,縣文廣局局長石洛軍、縣博物館館長張曉兵、開發商薛剛就城隍廟拆遷問題進行了商議,洛南縣政府原則同意開發商對城隍廟拆遷西移。
拆除過程沒有向上級申報
2014年3月12日,在沒有履行相關申報審批手續和文物專家的論證評審的情況下,洛南縣城隍廟被開發商交由沒有相應資質的拆遷公司拆除,拆除的部分磚雕、壁畫等,由洛南縣博物館保存,大部分拆件由開發商保管。
調查指出,整個拆除過程,洛南縣沒有向上級文物行政部門申報。
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商洛市政府決定給予洛南縣縣長劉明智、副縣長黨建平行政警告處分;由洛南縣政府給予該縣文廣局局長石洛軍、縣住建局副局長孟喜才、縣博物館長張曉兵行政記過處分;依法對拆除城隍廟、造成文物損毀的陜西中琪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處以50萬元罰款。并責成洛南縣政府向商洛市政府、陜西省文物局寫出書面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