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商洛鎮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令人悲嘆的是這起案件的緣由是兄弟倆因瑣事發生沖突,沖突中弟弟郭仁(化名)用拳頭、柴棍將其兄郭義(化名)打死,因故意傷害罪,法院依法判決郭仁有期徒刑12年。
據介紹,2014年12月2日19時許,家住鎮安縣大坪鎮某村的郭仁酒后在其屋前與其兄郭義因瑣事發生爭吵,繼而引起廝打,郭義將郭仁摔倒在地并掐住郭仁的脖子,郭仁發現其脖子處有血跡,更為氣憤,便用拳頭在郭義右耳部位打了一拳,其母聞訊趕來阻止未果。
隨后二人仍繼續廝打,郭仁隨手在豬圈旁邊拿起一根柴棍朝郭義身上掄去,后被其母奪下。
在廝打的過程中,倆人同時跌進一坑中,出來仍繼續廝打時又倒在地上,郭義面部朝下,郭仁在郭義的背部又打了幾拳之后便回屋。其母等人上前呼喊郭義無答應,在鄰居幫助下將郭義抬回家后送醫院救治途中死亡。經鎮安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郭義系右面部鈍性外力作用導致閉合性顱腦損傷致彌漫性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
6月10日,鎮安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庭審中,郭仁對檢察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不持異議。法院認為,郭仁與郭義系親兄弟,理應團結互愛、和睦相處,但郭仁酒后與其兄郭義發生糾紛且不能冷靜處理,在廝打過程中致郭義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懲處。但被告人郭仁在歸案后,有坦白情節且在案發后及時賠償了被害人郭義一定經濟損失,有從輕情節。最終法院依法判決郭仁犯故意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記者 陳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