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石門鎮劉家村村民:一塊石頭能賣兩千塊。
洛南縣石門鎮留堤村村民:有時候一斤20塊錢,有時候按布袋賣,還有五六十塊錢的。
記者:我現在手里拿的石頭就是劉姓男子上山想要采挖的瑪瑙石,我手里的這塊石頭大概有1.5公斤重,在所有的石頭里面算是成色比較好的,價值是一百五十元左右,如果加工以后價值就更是不菲,也是這樣的原因,才有好多村民上山采挖這樣的石頭。
洛南縣國土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村民們采挖的石頭確實是瑪瑙石,但出事地點并不是國家正規的采礦點,所以安全性要低很多。而像瑪瑙石這類的礦藏屬于國家所有,禁止個人私自開采挖掘。事情發生后,洛南公安、國土、林業、工商等部門在留堤村設置了瑪瑙石專項整治檢查點,專門針對采石和買石的人進行整治。
洛南縣石門鎮包村干部王立鵬:現在第一步就是,上山驅趕群眾,叫群眾不要上山采石,然后就是聯合執法,公安,國土,林業,還有鎮政府村干部一起,最后打擊這收石頭的,把收的制止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