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記者發稿之前,程所長還特意打來電話,說是經過積極協調,治療費用有了著落,由縣上民政部門進行救助。
強制醫療,政府躲不過的責任
說起欠費問題,向主任有一肚子苦水,“精神病患者欠費已經成為醫院普遍現象,我們都怕公安機關把患者送來,接受吧,擔心錢無著落;不接受吧,又不符合醫院救死扶傷的宗旨。我們也是自負盈虧的事業單位,也得掙錢吃飯呀!”前年東大街當街殺人的精神病患者田某在醫院治療一年多了,由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送來,欠了近十萬費用,一直也沒著落。
對于精神病患者的治療,向東這位干了26年的資深醫生深有感觸,“據不完全統計,陜西省嚴重精神病患者有10萬左右,而這其中不少具有暴力傾向。”因為大部分精神病患者家里貧窮,能得到及時正規治療的只是少數,而政府的這部分財力補助又跟不上,很多家里只能放任自流,甚至希望出點事、傷個人,讓公安部門弄走了事。
其實,近年來精神病人傷人甚至殺人屢見報端,各地都發生過類似案例。陜西賀寶虎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立說:“在監管不力的情況下,精神病患者傷人已成為公眾躲不起的傷害;而對政府部門來說,重視并加大投入,完善相關法律條例和監管救治體系,更是躲不過的責任。”
2013年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明確了強制醫療的新規:“公安機關發現精神病人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應當寫出強制醫療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對于符合強制醫療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的申請。人民法院在審理后可以作出強制醫療決定。”
張立認為,強制醫療在推行的兩年時間內,遇到了諸多問題,尤其是“費用鏈”接不上。 (秦峰)